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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律师事务所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构想

         

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国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资所)的法律服务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对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市场经济是利益驱动经济,要建立公平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就必须建立起合理的分配机制。一、国资所目前主要分配方式及其利弊(一)国资所现有的主要分配方式国资所组建之初,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如今大多数国资所已基本实行自收自支;律师个人过去是国家干部,如今也已成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相应的,大多数国资所的分配方式也从过去的固定月工资制,变成了目前普遍采用的效益浮动工资制,即律师按业务创收提取一定比例的酬金和业务费。(二)效益浮动工资制带来的好处1.破除了“大锅饭”,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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