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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调审模式的选择:调审合一的证成与构建

     

摘要

调审关系是家事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调审合一与调审分离两种典型模式。但调审合一模式多为学界所诟病,普遍认为其直接导致了以判压调、程序保障缺失、调解和审判的司法功能相混淆、造成心证突袭等弊病。反之,调审分离的模式可以避免上述缺憾,促进调与审的专业化发展,利于纠纷处理质效。但基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的司法传统,通过对我国家事调解的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调审合一具有诸多优势,"以判压调"等推论更多是一种假象,调审合一才是我国家事调解制度中调判关系的应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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