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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程序何以生成的制度史分析

         

摘要

实现国家依法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走向健全并发挥出实效.源于顶层的目标设定与强力推动能否产生理想的效果,终究离不开基层改革者的细节谋划和尽力作为.效仿先行者并善用其经验是基层改革者的最优选择.从路径、策略、技术和关键四个维度就“定西做法”展开的制度史剖析,可为基层改革者提供更多的启迪与鉴戒.司法确认程序由地方经验快速上升为全国性立法,先自上而下、后自下而上的混合模式与试点先行是其生成路径,实质合法性的具备使其获顶层设计者的持续性认可.多方合力与及锋而试的生成策略使得法院在推进司法确认程序中的扩权举动为既有的权力结构所接受,所涉主体的配合自愿性不降反升.主动宣传和引导舆论之技术的完美运用在务实司法确认程序正当性根基的同时,也为其继续推进聚吸到更多的外来资源.受政绩驱动的个体精英扬长补短的努力作为是司法确认程序生成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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