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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性侵案件法官对被害人的诉讼关照义务——以欧洲人权法院对Y诉斯洛文尼亚案的裁决为切入

         

摘要

2015年欧洲人权法院对Y诉斯洛文尼亚案的裁决强调了法官在性侵案件中积极调查、迅速审判、保护被害人尊严的关照义务,并通过“整体平衡”和“权衡法则”的方法设定了关照义务行使的边界,为衡平权益的冲突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体现了欧洲人权法院关照与权衡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与欧洲传统的“司法债务”观念有关,亦反映了对性侵被害人保护的整体趋势,对我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性侵案件的审理存在查明案件事实难度大、审理时间长、关照与权衡意识缺乏等问题,有必要从需求、关照与界限三个层面构建性侵案件的关照体系,权衡被告人权益,实现审判的整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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