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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体企业立法管见

     

摘要

正 我国乡镇集体企业现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进行了经济结构改革,乡镇集体企业(指社队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迅速发展。一九八三年,全国已有一百三十万个企业,三千一百多万劳动力,全年销售和劳务总收入八百五十余亿元,五年翻了一番,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一点七。其发展速度超过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平均速度,显示了特有的生命力,是国民经济多成分、多层次中大有发展前途的、实现本世纪末工农总产值翻二番目标的重要力量。京、津、沪三市的乡镇集体企业,给城市大工业加工配套的产品产值,占乡镇企业全部工业产值的百分之六十到八十。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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