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并非一律不具有诉的利益

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并非一律不具有诉的利益

     

摘要

本案一、二审法院的根本分歧点在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的诉讼,换言之,考察的焦点在于原告对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的诉讼是否具备诉的利益。这不仅需要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从民事诉讼法确认之诉的基本法理加以考察,还应充分注意到法院是否

著录项

  • 来源
    《法学》|2008年第9期|145-149|共5页
  • 作者

    范黎红;

  •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