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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刑事管辖权冲突及其处理原则——兼论我国大陆刑法的空间效力

         

摘要

在目前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分属于不同法域的情况下,两岸刑法应定位为一国之内区际刑法的关系。海峡两岸的刑事管辖权冲突反映在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这几个方面。从我国大陆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来看,台湾地区并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对于两岸刑事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办法,只能是在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奉行尊重现实、保障人权以及有利于惩治跨区跨境犯罪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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