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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集资参与人的地位

         

摘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成为经济类犯罪的高发案件之一,在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的同时,2019年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集资参与人概念的提出成为讨论的焦点。学界对于集资参与人的地位,有认定其为帮助犯、证人、被害人等。为了明晰集资参与人的地位,就要反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的法益内容和关于集资参与人的地位的何种认定对于案件本身和合法权益的保障是更有利的。应当采取被害人的认定,将投资人资金安全作为次要法益,同时对被害人的诉讼程序给予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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