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兰州学刊 >论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之构设

论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之构设

     

摘要

构设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行政立法后评估属于新鲜事物,尚未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本文试从评估主体、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程序、评估时间等方面来构设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