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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贻谷筹办东西路垦务公司的“官商合办”

     

摘要

清末,清廷为充盈国库在蒙地进行“移民实边”政策.光绪二十八年(1902)派贻谷为督办蒙务大臣,负责全面开垦西盟垦务.贻谷在任六年间设立东西路垦务公司,创设“官商合办”经营模式.但随后不久贻谷便以各种理由提出撤还官商各股,光绪三十年(1904)垦务公司股份基本上已经逐渐转成了由贻谷等垦务大臣们所掌控的“私股”,已无“官商合办”性质.故,东西路垦务公司,前期虽有“官商合办”性质,但到中后期已无“官商合办”性质,只不过成为贻谷等各垦员牟利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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