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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北衙禁军监狱司法职能简论

     

摘要

北军监狱逐步获得禁军内部的司法管辖权和部分民事案件管辖权、人犯拘捕权和刑罚执行权,侵夺了大理寺、御史台、刑部的司法权,打乱了原有的稳定的司法系统,造成中唐以后司法审判日渐黑暗、腐败,加速了唐朝的最后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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