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语文教学之友 》 >把语文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

把语文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语文教师以创新的思维、灵活的授课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践行着这一理念,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