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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接连发生特大伤产事敝,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但部分包括矿山企业在内的高风险企业还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下简称“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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