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四川劳动保障 >三线艰苦地区企业职工退休后原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在计发办法改革中如何处理

三线艰苦地区企业职工退休后原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在计发办法改革中如何处理

     

摘要

我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者金计发办法改革以后,一些三线艰苦地区的单位和职工来函咨询:三线艰苦地区企业职工退休时,原规定应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应当如何掌握处理?最近,省劳动厅制定下发了川劳险〔1995〕41号文件,对计发办法改革后,部分企业职工退体时原享受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待遇如何处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川劳险〔1995〕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属于三线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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