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

         

摘要

第_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和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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