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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 平均提高124元

     

摘要

最高档上调为574元/月,最低档上调为340元/月随着近年来的经济增长,吉林省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升,而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更加突出。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对物价上涨诸多因素对失业领金人员生活的影响,减轻失业领金人员经济负担,保障基本生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过调研和论证,遵循"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经吉林省政府审定,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控制线,新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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