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劳动保障世界》 >一起办理退工手续引发的劳动纠纷

一起办理退工手续引发的劳动纠纷

             

摘要

身为下岗人员,按国家规定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金,但领取了失业救济金的人员若再上岗,便应停止领取救济金,否则单位无法为其办理招、退工手续。近日,某法院对员工刘小姐与单位之间因未办妥招退工手续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792元。

著录项

  • 来源
    《劳动保障世界》 |2012年第19期|33-33|共1页
  • 作者

    鸿光;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