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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非犯罪化的路径选择——以批捕权和起诉权为视角

     

摘要

非犯罪化处理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的最佳途径之一.当前我国正处于未成年人非犯罪化实体处理和程序处理的发展时期,在现阶段实体层面难有实质突破的情况下,完善程序层面相关制度设置尤为重要.就司法程序而言,在三机关非犯罪处理推进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检察机关守好“逮捕”与“起诉”这两道关口.然而,当前有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过于重权力配置,轻权利救济.故此,着重构建并完善援助律师辩护的有效和救济机制、检察官中立客观审查的保障机制、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是提高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量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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