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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程序

         

摘要

<正>社区矫正社会调查程序是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的活动①。该程序于2003年提出并开始试点,2009年推广至全国试行。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和假释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规定人民法院应将"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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