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文会议>其他>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 召开年:2009
  • 召开地:绍兴
  • 出版时间: 2009-08

主办单位:;中国犯罪学学会;;

会议文集: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论文
全选(0
  • 摘要:企业犯罪是单位犯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双重违法性、目的图利性以及行为方式智能性。目前我国关于企业犯罪的刑罚还是比较粗糙,只有无限额罚金制,这对于治理企业犯罪是不利的,必须考虑到企业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的特性,以及企业犯罪的双重违法性和目的图利性的特点,并“对症下药”。针对我国多数学者建议增设的、仿效美法等国家关于企业犯罪的刑罚体系,笔者认为,虽然这些建议增设的刑罚的确能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企业犯罪,而我国也的确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处罚方法,但是《行政处罚法》第8条中已经规定了类似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在刑法中针对犯罪单位增设与现行行政处罚相似的刑罚,可能会造成刑罚或行政处罚中某一者的虚置,从而破坏法制的统一性。
  • 摘要:2008年东非索马里附近的亚丁湾海域海盗活动猖撅,联合国安理会针对亚丁湾海域海盗活动和索马里局势,先后做出10项决议,充分表达了国际社会对海盗活动的持续关注,也为解决索马里、亚丁湾水域海盗问题奠定了国际法基础。然而,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海盗犯罪,务必在犯罪原因层面把握海盗犯罪的特殊性,从社会预防和刑事惩罚两个方面探讨国际社会应当采取的对策。
  • 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要求。农村干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不仅是我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也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农民群众从村干部的一言一行中来认识评判党和政府的形象。然而,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尤其是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并有上升趋势,涉案金额也是越来越大。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一些地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甚至造成矛盾激化,诱发群体性事件,还严重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到党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固。在实践中,如何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把加强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
  • 摘要:回归社区戒毒是社区根据强制隔离戒毒或劳教戒毒回归社区后的吸毒病人的生理、病理、心理特征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实施药物生理脱毒、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拒毒能力等训练的的后续戒毒方法。回归社区戒毒在当前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戒毒矫治手段。
  • 摘要:近年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不断发生,严重干扰、破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企业单位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危害更大。因此,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其犯罪成因,寻找有效对策,预防和规制此类犯罪。
  • 摘要:当前,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态势日趋严峻,从某种程度上讲,已成为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阻碍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由于立法上的原因,司法实际部门对这类犯罪的认定处理存有一定难度。为了提高司法适用水平,亟需加强深入研究。本文仅就贷款诈骗罪的立法演变、法律特征以及司法实践中认定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些粗浅探讨,重点研究单位贷款诈骗的有关刑法规制问题。
  • 摘要:本文介绍了网络舆论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对引起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论因素进行分析,提出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减少和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 摘要: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对其作案的手段、特点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犯罪尤为重要。
  • 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断脱颖而出,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占据重要岗位或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不良现象,一些女性没有把持住自己,为了一己之利,逐渐滑入犯罪的深渊,尤其是职务犯罪的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预防女性职务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 摘要:当前我国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发展,为人民所深恶痛绝。从其犯罪心理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地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对于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裁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摘要:弱势群体,也称为脆弱群体,对于它的内涵及外延不论是犯罪学学者还是社会学学者都没有统一的认识。本文讨论的是弱势群体只是就生理、社会原因产生的弱者来进行。
  • 摘要:企业被称为社会的细胞,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企业历史短暂而目前又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国度,企业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史为巨大,企业的发展运作是否健康,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机体的健康与否。企业行贿,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这样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类现象,是指以企业作为行贿的主体的行为,区别于以自然人的行贿行为,从现行刑法角度分析,它涉及到的罪名包括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之所以对这个现象从刑法角度进行单独归类分析,是从企业行贿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考虑。我国企业行贿的现象十分普遍,已经查处的企业行贿案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随着全球化的推进,经济领域的个人行为空间被逐步压缩,很大一部分个人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出现,企业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角色,企业行贿在整个行贿领域中所占的比例也必然增加,本文意在以企业这一特定主体为研究对象,在归纳企业行贿行为的共性和特征的基础上,从刑法角度分析目前对企业行贿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试图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 摘要:中央的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部署下,我国正面临着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企业,是指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利润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一切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从逻辑上讲,公司规定的公司仅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和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但有鉴于我国日前存在这两种不同形式的经济组织,而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所以我国新刑法第30条才将公司与企业并列,旨在强调公司的法律地位。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管理行政指令成立的,从事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包括国家事业单位和集体事业单位。因此,由以上可见,说企业犯罪主体,即应当包括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和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企业。
  •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经济犯罪的特点,分析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经济犯罪控制乏力的原因,探讨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是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治理的关键。
  • 摘要: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税务部门每年税务稽查查补收入都在360亿元以上,即每天为国家挽回1个亿以上的税款流失。换言之,平均明天的涉税犯罪数额至少一个亿。由此可见逃避交纳税款犯罪的严重程度。本文介绍了利用账外账逃避缴纳税款的特点,分析了利用账外账逃避缴纳税款成因,提出了对利用“账外账”逃税的治理对策。
  • 摘要:据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2.98亿人。根据近一年来中国网民以每月800-900万的增长速度推算,截至2009年I月6日,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3亿,继续领跑全球。越来越庞大的网民群体以及越来越发达的互联网络越来越深地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法律发展。在2006年的美国《时代周刊》上,“网民”被选为年度人物。《时代周刊》说:“这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得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同时也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网络社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民众在常态政治及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而且也通过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而又独立的方式,来获得“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的正义感与道德感。特别是近期的许霆案、梁丽案、邓玉娇案等,说明网民正在借助互联网络,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地对犯罪现象、刑事案件进行较充分的社会化评价,网络社会对犯罪的评价不仅发挥着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以多种方式深刻地影响着对犯罪的认识和刑事司法实践。
  • 摘要: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我国被害人问题的系统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发表相关成果。顺应国际社会加强被害人保护的潮流,我国19%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相应的诉讼权利。这一变化,为开展被害人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相继有20多部著作出版,1000多篇文章发表,被害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前,我国被害人研究视域不断拓宽,不在仅仅停留在被害人自身上,而是将其纳入到整个刑事司法体系,更加突出对被害人权利保护和救济进行分析和探讨。
  • 摘要:犯罪被害也就是由犯罪对个人或社会所造成的侵害或损害。由于犯罪给个人或社会造成的损害往往特别严重,任其肆虐,人们自然不能容忍,更何况犯罪变化规律尽管“难以捉摸”,但也并非完全“不可捉摸”。认识和掌握犯罪的规律的确是“难”,“难”无非也就是要有大的付出,但是只要不是得不偿失,不亏本,也就是说,只要通过对己发生过的犯罪和犯罪被害事实的分析研究把握了其演变规律,借助这种规律性的认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控制犯罪,从而降低由犯罪所造成的损害,那么就是有价值的工作,值得努力去做工作。事实上,千百年来人们对犯罪和犯罪被害问题进行探索研究所获得的实际成果,也较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尽管时至今日我们对犯罪和犯罪被害规律的认识还是十分有限的。事实上,智慧的人们从来就不是被动地和心甘一情愿地接受犯罪的侵害,而是主动出击,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犯罪所带来的侵害。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做到更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犯罪的侵害?或者说,怎样才能做到更有效地降低犯罪被害之风险呢?自然,成为迫切希望予以解答的问题。
  • 摘要:本文介绍了和谐社会视野下行刑社会化的定位与现实性,分析了现阶段轻微犯罪行刑社会化的困境,探讨了轻微犯罪行刑社会化(开展社区矫正)的强化路径。
  • 摘要:企业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都是犯罪人在特定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发生的。按照犯罪心理学的观点,虽然犯罪心理并不是发生犯罪行为的决定因素,但犯罪离不开行为人一定的心理参与。也就是说,有犯罪心理并不一定发生犯罪,但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行为人特定犯罪心理的直接作用和驱使下发生的。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可见,若把犯罪心理抑制到最低程度甚至消除,那犯罪就会很少发生,因此,开展犯罪心理预防是企业犯罪预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不得不加强重视。
  • 摘要:当前,企业犯罪数量越来越多,危害也越来越严重。二零零八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再一次将企业犯罪这一问题推到风口浪尖。司法实践中,尽管我国加大对企业犯罪的惩罚力度,但是一次又一次的企业违法违纪甚至构成犯罪的事件通过媒体曝光时,让公众不仅怀疑司法机关对单位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而且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国家的经济建设,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认清企业犯罪的严峻形势,分析企业犯罪的特点、原因并探讨相应对策,对于有效打击企业犯罪,遏制其发展蔓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摘要:腐败一直是困扰历代统治者和世界各国政府的社会难题,进入法治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更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作为权力腐败的极端表现形式,职务犯罪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真正成为生活中的一颗毒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不仅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据200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03年至200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9159件,196604人,挽回经济损失238.2亿元。从行业分布来看,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居于首位,高于行政机关,计有52056人涉嫌职务犯罪,且其中领导干部占相当比例。鉴于此,笔者结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并对当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预防职务犯罪、打击腐败有所裨益,为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尽微薄之力。
  • 摘要:笔者曾碰到这样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曹某受人委托在无烟草专卖准运证情况下利用厢式货车从广州非法运输一批货值40多万元的假冒烟草制品至江苏、浙江,后在浙江绍兴收到运费1万元,不久假烟就被烟草执法人员查获。需要说明的是,无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两人与委托人共谋运输贩卖假烟。”该案案情比较简单,但对于两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却产生了很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法及有关解释规定,无烟草专卖准运证非法运输烟草制品,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可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本案两犯罪嫌疑人收取的1万元运费,是通过非法运输违法所得,对两犯罪嫌疑人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违法所得为获利数额,1万元运费在扣除燃油费、道路通行费等成本后就不足1万元,犯罪嫌疑人黄某、曹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这里,对“违法所得”不同理解决定了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出现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也直接导源于对“违法所得”不同认识。那违法所得究竟指的是什么?本文试作一探讨。
  • 摘要:本文对保安处分制度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存在问题,探讨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进路-保安处分制度。
  • 摘要:“实施城镇化战略”是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它的发生与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它对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作用。在这一急速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扮演看重要的角色,他是农民致富的领路人,直接领导和接触人民群众,具体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各项政策,在这个承上启下的位置上,“村官”们的职权行为直接关系着“城镇化”的利益能否落实到村民身上,但目前我国村民自治组织在制度监督、管理上的不完善,也导致了与之相伴的另一个问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频发。
  •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整个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市场主体之间人、财、物频繁流动,隐藏其间的职务侵占犯罪也日趋严重,其手段形形色色,已逐渐成为危害企业安全经营的主要犯罪形式。笔者就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渊源、立法精神以及防范打击侦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 摘要:近年来,我国境内个体仇视、报复社会或某一社会群体的恶性犯罪不断发生:2006年5月8日19岁的男青年白宁阳闯入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幼儿园,向正在上课的教师和儿童身上、教室地面上泼洒汽油并点燃,引发3名幼儿死亡、13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惨案,其中烧得最严重的幼儿烧伤面积高达98%;2008年7月1日24岁的北京男青年杨佳因对上海警方对其处罚不满,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杀死6人、伤害4人;2008年7月2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田开友因对违章建筑被拆除不满,驾驶一辆装有引燃的液化气瓶的农用三轮车冲进西溪坪办事处,致12人受伤:2009年6月5日,62岁的昆山人张云良在成都9路公交车上制造了令世人震惊的放火案,导致乘客中的27人死亡、74人受伤。上述几起直指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的作案者是个体性的,并无组织依托,但其破坏性却不亚于黑恶组织,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笔者认为这类犯罪属于个体反社会性质的恶性犯罪。它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制造了社会恐怖氛围、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影响了社会的和谐。这类犯罪已引起公安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并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和热点。探究个体反社会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对于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摘要:本文分析了现行刑诉法关于单位犯罪强制措施的规定及适用现状,介绍了单位犯罪强制措施立法原则,提出了单位犯罪强制措施的立法建议。
  • 摘要:亚文化(subculture):又称集体文化或副文化,指与主文化相对应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现象,指在主文化或综合文化的背景下,属于某一区域或某个集体所特有的观念和生活方式。亚文化理论源起于十九世纪的西方,初始阶段主要包括科恩的青少年违法亚文化理论,以及克罗沃德和奥林的不同机会理论。作为一种从社会结构角度分析犯罪原因的社会学理论工具,其创设的初衷主要是为了分析青少年违法问题,特别是青少年团体违法问题。亚文化现象是社会结构阶层分化的产物,理论界也正是循着阶层分化的路径,对亚文化本体进行了合理的拓展和延伸,由此,校园亚文化、企业亚文化等相继进入亚文化理论视域。近年来,有关公职群体亚文化的话题也凸现出来。
  •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合同已成为市场交易的一种基本法律关系。人们对合同的概念理解及利用合同进行商品交易或者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也不断增强。但合同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同的签订、履行中也会出现千变万化的新情况。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完善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法制观念相对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不能普遍得以遵守,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不断出现。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犯罪行为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区别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犯罪行为的实践表现,综合分析判断后才能准确认定。笔者针对实践认定合同犯罪的误区,以认识民事合同的概念为出发点,对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提供一定的分析模式,同时对合同诈骗犯罪行为的风险防范阐述一些初浅对策或措施。
  • 摘要:去年以来,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集资类刑事案件凸现。浙江省公检法三家专门出台了《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集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意见。但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纷繁复杂,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模糊和争论较多。本文选择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处理此类犯罪行为有所裨益。
  • 摘要:经过半个世纪几代人的前仆后继,被害人学成燎原之势席卷了西半球并掀起一场被害人运动。从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与刑事犯罪的被害与被害人中觉醒,而将目光投向了环境污染、滥用权力、侵犯人权、贫困与饥饿、不合理的经济秩序与政治秩序等等行为、事件或者体制的被害与被害人。它所要提醒人类警觉和预防的是一切非正义、不人道、反理性的不幸与痛苦,从而消除这不幸、痛苦及其根源。没有什么比加害者和被害人同时觉醒更意味着人类总体的解放。从被害问题中找寻救治的正义和正义的救治,以摆脱冤冤相报的窘境才是研究被害人学的题中之义。本文介绍了被害人范围及分类,分析了社会群体事件分类、特点及国家被害的成因。
  • 摘要: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嵊州市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情况,分析了嵊州市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原因,对该市村级干部职务犯罪趋势预测进行探讨。
  •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刑罚执行体系主要由法院、监狱、公安机关构成。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等非监禁刑罚由法院执行,死刑缓期执行和监禁刑主要由监狱执行,除法院执行外的非监禁刑罚和宣判时余刑不足一年的监禁刑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文所讨论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针对的是以下两类五种对象:一是被法院直接判处或宣告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二是被判处监禁刑符合法定条件变更执行方式被裁定假释或被决定监外执行的罪犯。
  • 摘要:随着力拓在华员工被拘和中国许多钢企高管卷入“间谍门”事件,中国外交部将这起泄密事件上升到“国家机密”之高度,透视出中国对力拓“间谍门”的愤怒层级绝不限于商业领域。如果说铁矿石谈判,只是失去了铁矿石贸易领域的话语权,当海外机构将寻租的重点放到关系我国国计民生企业的时候,危及的将是整个国家安危。就此而言,力拓“间谍门”的确触及了在经济安全方面的软肋。正如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副会长糜振玉中将指出的:“企业是国家经济的主体,企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才能使企业安全地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就成为当下中国企业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作者在《安全管理总监》一书中创造性地提出,企业应在高级管理团队中增设安全管理总监职位(CSO)以协助CEO进行安全管理战略决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并以安全管理总监为主要领导建立综合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期望以此推进我国的企业安全管理。
  • 摘要:正如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一样,笔者认为“犯罪企业”,的内部结构也与正常企业不一样,当外部条件适宜时,该企业就会犯罪。本文就是把社会责任作为考察“犯罪企业”的一个指针,使得有可能通过改造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企业犯罪的目的。
  • 摘要:本文介绍了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分析了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建议。
  • 摘要:继“瓮安事件”、“府谷事件”、“惠州事件”之后,7月20日云南普洱市又爆发胶农与警察暴力冲突血案,短短一个月内群体性事件如此频发,不仅严重刺激着国人的神经,也给转型中国的现代化之路提出严峻的考验,面对这么严重的社会问题,人们不禁要问:当下中国为何频发群体性事件?笔者以犯罪学为视野,主要运用犯罪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此问题能够做出解答,解明原因,从而为今后如何预防群体性事件提供对策依据。
  • 摘要:随着高新科学技术产业化的速度加快,用化学合成方法制造毒品的犯罪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大有取代传统毒品的发展趋势。这一现象不仅说明易制毒植物的种植和加工已受到有效控制,也反映出高科技自身的两面性,如果放任不法分子滥用科技手段制售化学毒品,其社会危害将远远超过普通毒品犯罪。据统计,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2008年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七成与化学毒品有关,尤其是化学毒品在青少年中的快速扩散更令人担忧。因此,从高科技的视角来探索化学毒品犯罪的自身特征、罪因体系和控制方略,对有效抵御毒品侵袭,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 摘要: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住。”这是对犯罪主体负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只要一个自然人达到16周岁,作者就认定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应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种认定是一种消极认定。但是,对于精神病人则是一个例外。然而,在现实中,精神病种类繁多,并且轻重程度各异,个案差异性较大,这给理论和司法操作上都带来很多闲惑的地方。这些问题源自人们对精神病的理解以及立法的特殊规定。因此,笔者将结合精神病的立法规定,通过剖析精神病人的辨认、控制能力,针对司法实务和理论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薄见。
  • 摘要:也许自初民以来,人类社会就始终面临着协调秩序与自由的永恒难题。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由于社会二元结构的对称性和互惠关系的使然,秩序与自由的关系得到历史性协调。但近世以降外资入侵,传统社会分散的乡村小工业无法与外生的城市集约型大工业相抗衡,传统社会互惠关系随之解体并进而导致社会结构的瓦解和重组。在这一复杂而长期的历史转型过程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会流动性的再造和加深。城乡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劳资分离的表象。因此,劳动和资本的结合就表现为社会的流动性。从理论上而言,凡是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犯罪,与社会流动性相共生的犯罪流动性问题就会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转型性问题。但问题是,上述理论假设在现实社会中是否成立呢?换言之,在现实犯罪图景中流动人日到底扮演怎样一种现实角色呢?笔者以抢劫抢夺型犯罪为观察样本,试图揭示其中所涵泳的犯罪流动性问题,从而为制定预防控制抢劫抢夺犯罪对策提供有益的启发。
  • 摘要:2008年整个世界遭遇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在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下,一些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反思的内容之一就是如何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以增强整个国家抵御经济危机的能力。分析我国现行刑法针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相关罪名,结合近些年司法部门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查处的现状以及主流媒体上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的真实报道,笔者认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有6大较为突出的现实特点。
  • 摘要:法律对恶意破产行为的规制尚须完善,但仅靠立法的完善来遏制金融危机下日益增多的恶意破产现象、保障企业正常有序的退市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相关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重视和配合,如政府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助,将他们恶意破产的想法扼杀于萌芽阶段;法院在审查明显涉嫌恶意破产,但又缺乏确凿证据的破产案件时,要抱以维护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审判理念,尽量避免宣告破产,而是在对债权人利益相对兼顾下,尽量走重整之路。总之,作者对恶意破产行为的遏制还任重道远。
  • 摘要:2009年6月,《缭望》新闻周刊刊载了《应对“网上群体事件”新题》一文,该文指出“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同样发生”,并建议各级地方党政干部对此加以重视。此文一出,立时引起了广泛的转载与评议,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站在旁观的立场,虽则并不排除有个别持激进观点者对此文进行了断章取义的解读,然而,从实务出发,笔者认为,对于网络群体事件有必要在剥离先见价值评断的前提下进行一定基础性认识,惟有如此,才有可能进一步去谈论政府公权力是否应当介入这一问题,并应当采取何种形式介入。
  • 摘要:本文分析了侵犯商标权犯罪各罪间的关系,介绍了侵犯商标权犯罪与彼罪的界限,在实践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人可能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于有关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用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虚假广告罪,笔者认为这种行为符合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应当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
  • 摘要:这里提到的信息技术,是指信息化背景下的信息技术。这里谈及的影响是指信息化背景下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工作所产生的影响。笔者认为,在信息化背景下,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工作产生着全方位的影响。其中,对犯罪侦查工作影响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是有四个方面。首先,它拓展了侦查空间,在原有现实物理空间外,增加了一个虚拟的空间,也使电子证据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其次,它影响着犯罪客体,信息技术广泛地被运用于犯罪,犯罪手法也具有了信息化的特征;再次,它改变了侦查环境,升级了侦查工具,侦查办案已与网络与计算机密切相连:最后,它促进了侦查途径与方法的演变,侦查途径更具多样性,“电子资源”广泛存在,“数字化侦查”已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其实,在信息化背景下,人们都感受到了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但信息技术对犯罪侦查工作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迄今尚未有人对此问题进行过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并做出适当的回答。因此,对此问题梳理分析总结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 摘要: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往往很难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从罪犯那里获得实际赔偿。“有损害就有赔偿”的古老法谚在此显得暗然失色。为了切实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恢复其所受到的损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下的人权保障体系,必须建立刑事被害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刑事被害人纳入整个社会保障大循环之中,在诉讼程序之外对刑事被害人进行保护、救助和补偿,实现被害人利益、被告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三者之间和谐共存的状态。
  • 摘要:近年来,社会冲突事件持续增多,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笔者也试图从敌意出发,对这些事件进行探讨。在进行的社会和谐与调控问卷调查中,虽然有超过50%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是比较和谐的,但是仍有将近18%的受访者表示社会不太和谐,更有4%左右的人认为社会很不和谐。
  • 摘要:当前,浙江省正处在人均GDP6000至10000美元发展阶段的崭新起点,处在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处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某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加剧,在社会各阶层在利益的博弈中,一部分人因不占有或少占有社会资源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阶层。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抗争中,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强势压迫、社会歧视、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催化和影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人格和心理发生扭曲,为摆脱困境、报复社会、实现心理平衡和满足违法犯罪,导致当前弱势群体犯罪问题日益突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其内在根源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社会因素,是社会对其权利分配的不平等以及法律保障的虚置所致。当弱势群体遭遇权利贫困危机且又无法解决时,基于寻求某种平等权的潜在特质,惟有用强势对抗—违法犯罪来彰显其弱势的社会人格的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一种公平正义的和谐秩序视野下,以期对弱势群体进行强势扶助,最大可能地预防和控制弱势群体犯罪。
  • 摘要:2007年底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采取从紧货币政策后,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显,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资金密集型行业如房地产等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重灾区。浙江是闪内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从2002年开始浙江民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第一次超过国有经济。2004年成为我国第四个生产总值过万亿元的省份,民营经济实现生产总值(GDP)占全省的88%,民营企业撑起了浙江经济的大半江山。因此,浙江省民营企业非法集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的处境和我国民间融资的状况。笔者试对金融危机下民营企业集资犯罪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对策。
  • 摘要:经济转型升级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正确把握经济转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08年以来,特别是下半年,受全球经济影响,该县一些企业出现了停产等现象,如何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度过难关,已经成为了发展该县经济的重要课题。对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转型。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就是如何正确处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涉企刑事犯罪案件。本文试从经济转型中涉及刑事案件情况分析入手,提出检察机关处理此类案件的思路。
  • 摘要: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的预防犯罪的经验,亦称枫桥理论,是枫桥人民在实践中摸索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受到理论界及各级党委政府精心培育的,并由毛泽东同志亲手树立起的一面旗帜。综合治理是枫桥经验最基本方法,综合治理起源于枫桥经验,并随着枫桥经验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治安实际情况出发将综合治理上升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践己经证明综合治理已成为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措施。应当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取得了较为显著成绩,但其在各地的发展中并不平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综合治理措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视并积极解决这些问题是每个关心社会治安稳定的人的历史责任。值此枫桥经验诞生45周年之际,笔者结合学习枫桥经验及基层综合治理之实际,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体会。
  • 摘要:新昌县位于浙江东部,轶区面积1200平方公里,人口43.5万, 下辖16个镇乡街道,个县共有国家工作人员近10000人。1998年至2008年11年间,某院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共97件97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85件85人,读职类犯非12件12人。职务犯罪案件频发,既毒害政风、行风利社会风气,又给某县的干部队伍建设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越来越引起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剖析职务犯罪的基本状况、基本特点,探讨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和建议,以有效遏制某县职务犯罪发案势头,促进某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 摘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刑事政策中的最具策略性的刑事政策,而刑事政策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北大的陈兴良教授将刑事政策定义为一定社会对犯罪反应的集中体现,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之上,对于刑事政策的理解就离不开对于犯罪和社会的研究,从这个角度出发,刑事政策就不仅是一个刑法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公共政策的问题。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只是刑事政策的一种,它主要体现的是对犯罪的惩治政策。所以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研究就离不开对刑罚制度的考察,而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刑事政策的刑法化和法典化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刑事政策的反思与调整后的产物,所以它必然指导刑事立法、司法作出相应的反思和调整。本文就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刑罚制度改革这一个方面的问题做一番探讨。
  • 摘要: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信息的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当然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从创作者来说,它是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来看,它是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本文介绍了网络信息著作权概述,分析了侵犯网络信息著作权犯罪及责任认定。
  • 摘要:犯罪是西方社会的第一大公害,而美国又是西方社会的典型代表,也是西方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因此,研究美国的犯罪问题,尤其是研究美国在现代工业化实现过程中犯罪的基本轨迹和规律,对于我国在实现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制定应对犯罪的策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有幸到美国进行学术访问,并对美国社会的犯罪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 摘要:如何理解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和实质,以刑事立法为依据,在刑事司法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内容,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现实而重大的问题。因为从政治理念上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提倡是从专政的政治理念到法治的政治理念转变的结果。检察机关承载完成这一理念转变职能的重要角色,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内容时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特别是公诉环节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起诉定罪、量刑建议、不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以和谐公诉为目标,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需要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结合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升华既有成果的同时创新发展。绍兴市检察系统公诉部门在积极倡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检察人员贯彻刑事政策的意识明显增强。在把握公诉案件处理基本情况基础上抽取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在走访调查相关部门人员基础上,对公诉实践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实证考察,总结现有成功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以完善应对措施,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公诉工作的有机结合提供实证依据。
  • 摘要:对社会敌意的认定,有可能出现三种视角:一是政治斗争的视角;二是刑事犯罪的视角;三是维权行动的视角。这三种视角代表着观察观察敌意的三个维度,每一个维度所做的分析都有可能带给新的结论。本文介绍了社会敌意的分析视角、敌意的分类及功能。
  • 摘要:本文介绍了域外生命科技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模式,分析了域外生命科技刑事责任制度设置的理念,探讨了域外生命科技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制度的特点,就域外生命科技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立法对我国的启示进行综述。
  • 摘要:为了落实院党组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科学履职促发展”的调研工作安排,更好地立足检察工作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保持某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服务,作者对2007年初到2009年3月某院办理的妨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调阅了该时段办理涉税犯罪案件的全部诉讼文书,就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走访了萧山区国税局、萧山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现将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 摘要:公司犯罪内部治理机制是直接作用于公司内部机体的犯罪控制手段。公司犯罪内部治理主要通过董事会、薪酬结构和股权结构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作用,其发生作用的基础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以及其它内部组织。公司犯罪的内部治理机制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抑制犯罪的逆向功能,发挥公司内部组织的制约作用影响公司决策,避免其实施犯罪行为。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