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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重重”刑事政策与我国刑事检察工作

         

摘要

<正> 自20世纪中期开始,受目的刑理论的影响,在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以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为主题的刑法改革运动。这场运动以“新社会防卫论”为基础,提出“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口号,并曾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但是,这种轻缓刑的刑事政策思潮在20世纪70年代遭到全球范围内日益高涨的犯罪浪潮的强有力挑战。特别是近20年来,累犯率上升,刑事犯罪恐怖化、经济犯罪严重化,以及犯罪的有组织化和国际化,严重影响到西方社会的安宁。在没有别的有效措施的情况下,西方国家只好对原有刑事政策作出调整,即将轻缓刑的刑事政策调整为“轻轻重重”的复合型的刑事政策。“轻轻”就是对轻微犯罪,包括偶犯、初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处罚较以往更轻,基本策略是刑事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刑事司法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 |2004年第4期|75-78|共4页
  • 作者

    孙力; 刘中发;

  • 作者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检察长 法学博士;

    副主任 法学博士;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刑法;刑事诉讼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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