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别

         

摘要

文章认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行为的成立着眼于行政行为的存在与否,而行政行为的生效则关注行政行为是否发生行政主体所预期的法律效果.有关行政行为的诸要件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事实判断或法律属性判断标准,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是一法律逻辑判断标准,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是一法律价值判断标准,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则是一司法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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