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的适度性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的适度性

     

摘要

笔者认为知识产权犯罪的产生原因在于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国际经合组织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明确定义属于这个时代的是“知识经济”.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创造出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还要大,这其实说明了知识在社会经济中所起的极大的作用.西方人对知识的看法或者说对智慧的看法是,他们认为知识是一种力量.而在现如今知识经济时代,本人更认为知识是一种财富,既然是一种财富,法律就应该将其纳入保护范围.文章主要论述知识产权犯罪概述,知识产权的法益以及知识产权的入罪门槛,笔者据此提出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制度的适度性,提出应适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的观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