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下'正当理由'的认定

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下'正当理由'的认定

     

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在判定企业是否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采用合理原则,即不单纯以企业的客观行为是否符合法条规定的行为要件为单一评判标准,还需考虑企业行为背后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因此"正当理由"的存在成为阻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成立的一项判断要件.但在我国立法中,如何判定正当理由并没有清晰的实施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执法机构对正当理由的使用存在混乱. 文章在参考众多法理学说、司法案例以及国外法律法规后,提出"以长期消费者福利为原则,以经营者必要经营要求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希求对"正当理由的判定"予以清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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