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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有机食品的集体行动——以H省W市8家合作社为例

     

摘要

学术界对社会资本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行动的研究刚刚起步.根据H省W市8家生产有机大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半结构访谈资料,从聚集型社会资本与桥接型社会资本两个维度研究了社会资本如何促成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并探讨了这两个维度的社会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果发现,内聚型社会资本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的有机大米质量管控,防止了社员的"搭便车"行为,保障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成功;桥接型社会资本有助于合作社及时获得有机大米种植技术信息、销售信息、销售平台,扩大有机大米的销售量,促进了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两种社会资本共同促进了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任何一种生活资本的欠缺,将影响到另外一种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导致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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