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枣庄学院学报》 >论监察留置措施的完善

论监察留置措施的完善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调整了相关留置措施规则,更具可操作性。在监察实践中,留置措施在以下三个方面还有待完善: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留置适用未作区分,留置措施规则内容不明确,留置措施司法衔接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明确留置措施的性质,细化留置措施规定,完善司法衔接监督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