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过错在现代侵权法上的重新定位

过错在现代侵权法上的重新定位

         

摘要

传统的过错心理状态说与实践中过错标准的客观化不相匹配.过错以自由意志为哲学基础,履行行为自由与道德评价的功能.过错的加害人本位破坏了当事人双方的平衡,背离了侵权责任损害补偿的基本功能.过错的本质是行为偏差,其决定者应当是社会共同体而不是法官.应当重新定位过错的地位,改变“无过错,无责任”的做法,缩小过错的适用范围,建立起平等对待的多元、多重的侵权责任归责体系规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