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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主体激励兼容性分析

             

摘要

2018版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正式实施,比以前版本作了许多改进,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步显现一些问题,社会各界对此有不少争议.从激励相容理论角度来看,该法律及其实施办法值得肯定,体现了国家宏观目标与个人利益兼容性特点,但在个人收入及其纳税自动申报、支出项目扣除等涉及纳税人利益方面,还缺乏与国家宏观目标相一致的激励兼容机制.下一步改进方向主要是:以家庭为纳税主体,诱导个人收入透明化;健全个人综合所得税制,兼顾各种要素所得的公平税负;发挥个人所得税调控职能,推动国家经济稳定和谐发展;构建个人所得税征缴体系"双层激励兼容"机制,提高征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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