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物权法确认让与担保制度的几个疑难问题

物权法确认让与担保制度的几个疑难问题

     

摘要

我国有必要在担保法或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部分,以"让与担保"的名称统一规定让与担保和按揭制度,而不宜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规定在物权法中,理由是:让与担保既有物权性质又有债权性质;作为物权规定,其公示方式问题无法解决;现行担保法禁止流质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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