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归类的悖论

     

摘要

在古代图书分类中,经具有特殊的地位。《汉书·艺文志》把与经风格类似,但不太重要的称为小说,归入诸子略,虽然其中既含有叙事作品,也包含说理之作。四部分类法设立后,史、子两部便有了明显的区别,史部以叙事为主,子部则以说理为宗,所以《隋书·经籍志》将叙事为主的归入史部杂传,说理为宗的则归入子部小说。作为偏爱历史的历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采取援子入史的方法,把小说归入史部,而不顾其中含有说理的作品。此后的小说以叙事为主,但大多是民间叙事,将其归入史、子均于理不合,这是目录学小说在归类问题上无法解决的悖论。叙述、说理的区分是四部分类法的重要问题,但历代目录学家在给小说分类时,却抛弃了这一小说的本质属性,转而注重小说的地位问题,以子部内容驳杂为借口,给小说安置了一个容身之所,这是为了解决小说归类的难题而采取的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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