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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理论在行政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摘要

在高校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行政法学教学取得了丰富的教学成果,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教学特点。但行政法学教学仍存在教学目标功利化、教学方式粗暴化、教学过程以教师为中心、教学评价单一化、教学反思表面化等不足。建构主义以其独特的观点为行政法学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对行政法学教学改革和培养创新性法学人才有着重要的启示。通过情景模拟、协作交流、利用信息技术和评估到位等方式可以促进行政法学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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