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账簿法增值税: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选择

账簿法增值税: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选择

         

摘要

由于金融业税基的特殊性,在金融业推行"营改增"面临着诸多难题。在中国国情下对金融业免税和征收标准型增值税不可行,"账簿法增值税"是在金融业难以推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制度情况下的次优选择。推行账簿法增值税,需系统设计可行的制度,明确账簿法增值税税基确定原则、纳税期限和计算方法,设计增值税计税专门账户,对营业性金融服务接受者按固定扣税率给予进项税收抵扣。账簿法增值税的实行不仅能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体系,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和增值税对增值部分征税的精神实质,且改革成本较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