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悖论及出路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悖论及出路

     

摘要

从法理上看,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与普通民商事仲裁在法律理念和基本精神相悖,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有利于明确纠纷的法律性质,进而明确仲裁的适用性;认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出路,需明晰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的特点,淡化行政色彩,强调仲裁机构独立性,协调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既依据国家法,尊重民间规则,同时也遵循当事人意思的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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