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论当前对保险业的管理——法规、问题及对策

论当前对保险业的管理——法规、问题及对策

         

摘要

正一、保险监管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其对保险业的监管职责包括三项: 其一,审批和管理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其二,制定、修改主要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其三,监督、管理、检查和稽核保险业;取缔和查处擅自设立的保险机构及非法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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