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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差序格局”社会结构下的“大传统”、“小传统”与“超传统”

         

摘要

在前人“大传统”与“小传统”概念的基础上,针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文化的实际,提出了“大传统”、“小传统”与“超传统”的概念,认为“大传统”是处理家族内部关系的道德与文化,其本质是一种私人关系道德,而非公民关系道德,“小传统”是处理家族与家族之间关系的道德与文化,“超传统”则是超越家族而站在人道主义立场的道德与文化.此为事物本身.它们都是根源于我国“差序格局”(费孝通)的社会结构,因为“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本身具有生发不同文化精神的多重趋向,其显性结构形成了“大传统”,隐喻结构形成了“小传统”,超越结构则形成了“超传统”.此为事物之根源.大传统、小传统与超传统在社会发展中的变量关系为大传统易变,小传统顽固,超传统则代表着世界文化在未来的发展方向,接近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文化自觉”.此为事物之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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