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违法建筑拆除的地方立法问题研究

违法建筑拆除的地方立法问题研究

             

摘要

在当前“拆违拆临”违法建筑治理过程中,国家有关违法建筑处置专门立法空缺,地方纷纷探索立法,有些地方应实践需要出台了相关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规范缺位,但立法上也明显存在着问题,如立法主体、权限依然模糊,违法建筑认定与拆除适用等基本问题认识不清,还需深化理论研究加以指导.由违法建筑拆除的行政处罚性所决定,设区以上市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违法建筑拆除处罚的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应明确与解决的问题:明确违法建筑及其拆除的地方立法原则;确立违法建筑拆除的适用原则;规范违法建筑拆除的处罚决定主体与程序;明确细化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执行主体与程序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