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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前财产保全中担保的限度

     

摘要

由于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立法规范的不明确,导致当前司法实践中全额担保已成常态,刚性的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并不利于平衡保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明确诉前财产保全中担保的限度存在必要性.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的现状中存在诸多问题:弱势群体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审查问题、财力雄厚的经济实体或个人滥用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问题以及传统担保方式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环境的问题;在立法及司法实践层面,我国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原则上应坚持全额担保,特殊情况下也可免除担保,未来立法可借鉴关于诉中财产保全的按比例担保,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设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的最低限度,使诉前保全担保制度的预期作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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