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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中国法文化中的'讼'——以《周易·讼》卦为中心

     

摘要

《周易》荟萃中国思想文化精要,其中《讼》卦之象与辞为理解传统法文化中的"讼"义提供了最具深度和包容性的平台.由《周易》经传可知,讼的意义非止于审判、诉讼,实为人主动"化性起伪"参与世界,经历"私→欲→争→讼→理讼→无讼",最终公断辩理而自觉以知止于理的证道历程.核心为"争"与"公断"二义:争是人健动参与世界的基本方式之一,意味着"人化"世界并为之赋予价值.但讼起于为"私"之争与造作,自我意义与价值彰显是与讼者的目标.任其发展至穷极势必终无所"成",因此必须"公断"."无讼"是公断的追求,意味着消解而非压抑争讼,意在使人的自我成就由自我之私利最大化转向明理和知止的自觉,实现由求利向合道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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