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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户外运动组织者身份认定及其侵权责任划分

     

摘要

侵权法视角对户外运动的召集者和组织者进行了定义,研究认为召集者不应承担队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而组织者则需根据其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及活动是否为盈利性质承担不同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加快我国户外运动立法进度,以法律形式规定运动组织者的安全防护责任和救助责任,并明确各种人身损害类型下组织者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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