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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社会治理的'四民原则'——兼论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

         

摘要

"四民原则"就是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坚持"民本、民权、民生、民享".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还存在诸如行政观念转变不足、治理目标偏差、公民参与不足和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以民为本、民生为重、赋权于民与民有所享是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价值导航,也是摆脱与改善我国地方政府现存治理困境所应秉承的理论原则. 基于此原则,政府行为价值及结果应最大限度反映民众利益诉求、赋权于民,并最终实现民有所享的多元治理格局. 而地方政府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也证明我国社会管理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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