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美国有罪答辩的撤回理由及对我国的启示

论美国有罪答辩的撤回理由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在美国,被告人撤回业已做出的有罪答辩须具备正当理由,正当理由的内涵较为丰富,包括主张无罪、 及时提出撤回有罪答辩的动议以及撤回有罪答辩对控方不造成损害等.我国被告人认罪后可以随时随意地撤回认罪,不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我国宜对被告人撤回认罪做出一定的限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