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不履行义务教育入学义务的违法责任——中国与德国义务教育立法中相关规定的比较

不履行义务教育入学义务的违法责任——中国与德国义务教育立法中相关规定的比较

     

摘要

由于履行义务教育入学义务是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或监护人的共同义务,他们都应成为不履行义务教育入学义务的违法责任主体.其违法行为可能构成为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行为.违法责任内容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剥夺当事人相关民事权利以及对当事人实施刑罚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