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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适用下我国海上保险制度的应对

     

摘要

新《保险法》出台以后,修改《海商法》的呼声更加强烈。本文在客观分析新《保险法》对我国海上保险制度影响的基础上,认为《海商法》的修改应当以现有立法为前提,以对特别制度的增补为补充,并节省尽量多的立法资源以完成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衔接,这才是新《保险法》适用下我国海上保险制度的应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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