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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势变更原则

         

摘要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既联系了我国的实际,又注意与国际接轨,是一部具有时代气息的市场经济基本大法,然而这部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油,如理论界及司法界盼望已久的情势变更制度最终被删掉了,不能不令人们感到遗憾,笔者就情势变更有无存在必要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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