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社会科学 >走向一种良性的道德相对论:从以行为主体或评判者为中心到以行为对象为中心

走向一种良性的道德相对论:从以行为主体或评判者为中心到以行为对象为中心

     

摘要

通常的道德相对论经常被谴责、蔑视和嘲笑为一种荒谬的理论,黄百锐提出了一种多元相对论或有约束的相对论,在一定程度上成功避免了通常的道德相对论所面临的问题,但黄百锐的道德相对论仍然有没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发展一种新的道德相对论来加以解决.这种新的道德相对论以行为对象为中心,相比之下,通常的道德相对论则是以行为主体或评判者为中心.行为对象相对论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是一种个体而非群体的相对论,但它仍然可以发挥调节和促进个体之间社会合作的功能,因为它尽管是个体主义的,却不是主观主义的.行为对象相对论既是一种道德实在论,又是一种道德普遍主义,其核心是尊重他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