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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然法与历史法学派:'普世价值'的建构与解构及对当代政治的影响

         

摘要

回溯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发现,兴起于近代的古典自然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普世价值"的建构与解构提供了一定的法理支撑,而这根本渊源于两大学派自身所处的对立关系.受政治等因素的影响,现代社会中"普世价值"的适用主体被过于泛化,其对普适性、一般性的强化已经超越了对民族性、历史性的尊重,使得"普世价值"逐渐沦落为西方的意识形态侵略工具,政治色彩愈发浓烈.也正是由于现代社会这种越来越频繁的文化意识形态输出,对"普世价值"进行解构的重要意义得以彰显.世界需要的是鼓励各民族和国家,特别是有着不同意识形态的民族和国家,敢于突破包裹着"普世价值"外衣的西方文化霸权,清醒地认识到超越历史、民族、阶级的"普世价值"是根本不存在的,共同的价值追求背后的民族性、历史性同样不容忽略.各民族、国家应当在正义、自由、平等等价值追求的指引下,尊重自己的特性,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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