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论深圳经济特区地方立法创新的历史、特色与前景

论深圳经济特区地方立法创新的历史、特色与前景

     

摘要

深圳地方立法权经历了一个从"授权立法"到"较大市立法"的演变过程,形成了以创新为基本特色的立法实践.其创新体现为立法理念和立法建制两方面,表现为先行性、兼容性、突破性、补充性.深圳立法创新解开了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内在缺陷的固有症结,并对中国立法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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