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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以“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为视角

         

摘要

侦查引导权是检察机关被动性的间接侦查权和自主侦查权之间的机动空间,能有效实现侦查控制和侦查独立动态平衡。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的确立是中国二元侦查体制下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事后监督的必要补充,是实现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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