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试论控制社会治安的成本与效益

试论控制社会治安的成本与效益

         

摘要

控制社会治安,维持社会秩序,创造一个群众能够安居乐业的公共环境是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之一。换而言之,公安工作所追求的是一种为群众所满意的治安效益。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的两大手段——打击与防范紧紧围绕其展开,打击破案就是运用侦察手段与强制措施,缉捕罪犯,使之不再造恶于民,还安定安宁于社会;安全防范就是运用人的、物的、技术的等多种控制手段,对妄图作案者形成威慑,使之放弃作案意念或编织法网使之无机可乘。但是,这种治安效益的获得并不是无本万利的,国家必须为此支付一定的成本,即治安成本。既然在控制社会治安这一社会问题上同样存在着成本与效益,那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经济规律。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中的成本与效益理论,来简略探讨一下社会治安的控制,以实现最佳最小的治安成本获取最佳最大的治安效益之目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