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刍议公安机关在收容遗送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刍议公安机关在收容遗送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摘要

收容遣送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管理手段。公安机关的收容行为属协助民政部门的行政协助行为,也属可诉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在实行收容遣送时要切实注重程序上的操作,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真正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